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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信箱

信件編號 2510230001
主題 臺灣銀行不願配合政府政策,拒絕文件齊全之青年創業貸款申請
內容 去年113年度輕微虧損,但114年度每期401皆比去年還多,已朝營利方向前進,惟店面中央空調突發故障,維修需20萬資金,故依照政府政策方向準備文件及上課,送件後卻被拒絕,本人不太理解臺灣銀行作為公股之公益性銀行,不應該是要配合政府協助中小企業穩定發展嗎? 為何會如此以113年度虧損為理由拒絕,我想請問哪一個中小企業成立第一年就會賺錢的,我相信多半都是輕微虧損,台銀作為公股之公益性銀行,應該要從寬從優的配合政府政策來協助,而不是如此草率拒絕需要幫助的中小企業。
回覆內容 呂先生您好:
有關臺端致本署意見信箱,反映「青年創業金貸款」(下稱本項貸款) 相關事項一案,本署於114年10月27日已與您聯繫說明,謹再次敬復如下:
本項貸款承貸銀行係遵循企業授信審查(授信5P)規定,綜合評估是否受理或核貸,授信重點包括:
1.借款人:事業經營狀況及負責人品格、經營能力、債票信是否正常等。
2.資金用途:貸款運用計畫是否合理。
3.還款來源:事業營收及盈餘是否足以償還貸款。
4.債權保障:獲利能力、擔保品及保證人等。(擔保品不足時,
可由承貸金融機構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
5.借款人展望:事業未來競爭力、獲利力及成長潛力。
貴企業114年預估營收新臺幣(以下同)350萬元,於年初向台新銀行申貸140萬元,現階段再申請營運週轉金恐使營授比率過高,本署已建議中央空調換新之20萬元改以資本性支出申請,其餘額度申請週轉性支出,並將總申貸金額降低至50萬元內。
如您後續仍有本項貸款相關問題,請與本署「馬上辦服務中心」聯繫,電話:0800-280-280。
敬祝
身體健康,如意順心!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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