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企業與新創企業合作進行跨域創新,共組跨域研發聯盟,發展科技應用及創新商業模式或解決技術缺口,推動新市場開發或新通路拓展,並鏈結國內外通路,共同開拓市場。
1.依法辦理國內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2.其他條件請詳見計畫公告之補助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