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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委外環境清潔服務工作計畫

發布日期:2020-12-03
點閱人次:1803
標案名稱 110年度委外環境清潔服務工作計畫
案號 A11104601
領標起始日期 2020-12-03
截止收件日期 2020-12-09
公告事項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12/03

[機關代碼]3.13.5
[機關名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聯絡人]陳超傑
[聯絡電話](02)23686858分機279
[傳真號碼](02)23673883
[電子郵件信箱]ccj@moea.gov.tw
[標案案號]A11104601
[標案名稱]110年度委外環境清潔服務工作計畫
[標的分類]勞務類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68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6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0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12/09 17:00
[開標時間]109/12/10 10:00
[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0年1月1日-110年12月31日,逾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考量本處委外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之業務性質,就主管機關訂頒之範本,擇適合者引用或修正後納入本處自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得免提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証明:請依下列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廠商所檢附證明文件,應與投標廠商名義主體一致):
(一)檢附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稅證明
(二)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免收。郵寄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無記名■領取或□購買,本處三樓秘書室或至工程會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說明會}:■無 □有(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本處第 會議室)
{保留增購權利補充說明}:無
{其它}:
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662294,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彭小姐,(02)23680816分機351。
本案如決標日逾委託工作期限之始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2/01 17:46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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