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7/05/08
[機關代碼]3.13.5
[機關名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2)23662279
[傳真號碼](02)23673883
[電子郵件信箱]ykchen@moea.gov.tw
[標案案號]A11074103
[標案名稱]107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樓板結構補強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1,707,994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11,707,99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7/05/08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7/05/18 17:00
[開標時間]107/05/21 10:00
[開標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225000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7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須檢附:(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公會會員證。
二、合法納稅證明,請依下列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廠商所檢附證明文件,應與投標廠商名義主體一致)(詳如投標須知):
(一)檢附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稅證明:
(二)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經各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免收。郵寄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無記名■領取或□購買,本處三樓秘書室或至工程會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說明會}:■無 □有(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地點:本處第 會議室)
{保留增購權利補充說明}:無。
{其它}:
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662294,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陳先生,(02)23680816分機27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05/07 14: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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