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去(109)年7月15日發放振興三倍券,自7月23日開始受理店家兌領紙本三倍券,截至110年3月29日統計,三倍券兌領金額為642.49億元,占已領用可兌付金額99.53%。紙本三倍券之兌付期限即將在3月底截止,呼籲店家請儘速兌領,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據「經濟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兌付要點」,紙本三倍券兌領期限至3月31日,依規定期限過後店家將無法再兌領,經濟部提醒,請店家務必把握最後二天的時間,至全國6,221家兌付金融機構進行兌領。
有統編的店家,只要填寫三倍券背面資訊,或蓋統一發票章,填寫兌領單後到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兌換;若店家沒有統編,可委託有統編的商圈、市場攤商管理組織、產業公(協、工)會、自治會等代領,受委託單位填寫三倍券背面資訊及兌領單後到金融機構兌換;沒有統編但欲自行領取的自營作業者、有在職業工會投保者,填畢兌領單即可至八大公股銀行兌領。
有關店家兌領流程及方式,可參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振興三倍券專區: https://twup.sme.gov.tw/3000/index.php?action=store。此外,去年綁定數位三倍券之民眾,若回饋方式採ATM領取現金或綁定電子票證者須至四大超商靠卡回存2,000者,亦需於3月底前完成領取回饋。民眾與店家如有三倍券相關問題,皆可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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