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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請提早做好利奇馬颱風防災準備

發布日期: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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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利奇馬颱風造成災害損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醒企業儘快做好事前防災工作,如有受到災害損失,於整建營運場所時,儘量拍照存證並蒐集完整之受災證明,以利申請相關租稅減免,詳情請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www.dot.gov.tw)查詢相關租稅減免注意事項。

  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提供受災企業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企業因受災而致財務週轉困難者,中小企業處亦可協助中小企業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如有需求請洽詢「馬上辦服務中心」。

  受災中小企業如有修繕重建復工營業貸款需求,可運用中小企業處訂定之「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方案,並檢附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等文件,於受災害次日起4個月內向各往來銀行提出申請。擔保品不足者,可依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保證相關規定,送請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之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受災中小企業可運用之各項協處措施,業公布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www.moeasmea.gov.tw)之業務消息專區,相關資訊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洽詢。再次提醒中小企業,預先做好防颱準備,減輕颱風造成的損害。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蘇文玲副處長
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203
電子郵件信箱:wenling@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謝國鐘科長
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247
電子郵件信箱:kch@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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