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本(108)年4月24日核定通過108年度商圈輔導案件名單,計核定15案,核定名單已公告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OTOP城鄉特色網:https://www.otop.tw/。
為強化各縣市地方商圈形象、營造友善消費環境,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商圈輔導作業須知」辦理商圈輔導甄選,由各商圈組織自主提案,經地方縣市政府推薦,商圈可依當地發展需求,自行規劃提案內容,期透過商圈自主提案及專案輔導,優化商圈整體消費環境,促進商圈蓬勃發展。
本年度商圈輔導提案相當踴躍,各縣市針對當地商圈發展需求,發想出雙語服務設施、多元支付系統、街區改善措施、旅遊行程規劃及傳統文化推廣等發展項目,期藉由本次商圈輔導強化全國商圈形象,鼓勵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吸引國內外遊客造訪,全面提升地方商業經營軟實力。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發言人:蘇文玲 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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