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1年4月29日經企字第11104601810號令訂定「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補助作業要點」,係為鼓勵各政府機關採購新創產品服務,以及體驗應用創新科技,以帶動我國新創事業發展。
112年第2次受理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採買新創產品或服務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7日下午5時止(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收文收件日期為準),可申請採購品項為本處111年第1次及第2次新創共同供應契約由新創業者供應之標的(如附件3),請檢具完整提案計畫書向本處提出申請(如附件2)。相關訊息請詳閱推動作業手冊(如附件1)。
洽詢電話:02-3343-1146 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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