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表揚臺灣創業女性企業卓越經營表現及傑出領導能力,並鼓勵更多臺灣女性投入創業活動,特辦理「第十一屆女性創業菁英獎」選拔活動,透過遴選國內具創新性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的女性菁英企業,表揚臺灣女性創業典範,為國內專屬女性企業家的指標獎項。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7月20日止
- 參選對象及資格:
1.參選對象: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創新性,並具社會影響力之女性菁英企業。
2.參選資格:
(1)參選企業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2)參選企業之參選代表人須為女性且為企業之負責人、(共同)創辦人或董事。若非以上職稱,則須由負責人及公司簽署聲明書。
(3)參選企業財務健全,近3年公司有獲利,且最近1年無累積虧損。
(4)每一參選企業至多提1位女性參選代表人,唯僅能申請單一組別。曾獲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女性創業菁英獎者,不得申請。 - 參選組別:遴選條件不分產業別,由企業依參選資格規定,自行擇一組別參加。
1.卓越經營組
曾獲得國家品質獎、國家磐石獎、小巨人獎等國內外獎項肯定,或於該產業營運表現卓越之企業。
2.傳承轉型組
主要參選者為企業接班者(不限於家族傳承),實際參與經營並進行轉型創新。
3.科技應用組
產品或服務具數位科技及創新技術含量為主,如AI人工智慧、大數據、IoT 物聯網、智慧城市、智慧生技及醫療等。 - 選拔與獎勵方式
依卓越經營組、傳承轉型組、科技應用組,分組進行評選,經評審委員決議,選出共10-15名得獎者。另每組各評選出1名綠色企業特別獎,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企業情形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
提供獎勵如下:
- 公開表揚並頒發獎座及獎狀一只。
- 安排業師針對個案持續深度輔導,協助媒合資金、加強國際連結及參與國際競賽。
- 參與國際活動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