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一)參選資格:105年6月1日(含)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且參選標的為具新服務、新產品、新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的新創企業。
(二)獎項名額:於「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組中,以總得獎企業20名為原則選出獲獎企業,由企業報名時自行決定參賽組別。
(組別選擇請參考「新創事業獎」官網申請須知之附表產業類別區分建議。)
(三)報名時間:自110年4月1日(星期四)10:00起至110年6月1日(星期二)17:00止,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四)為促進更多優秀新創企業參與獎項選拔,並快速了解申請流程及完成報名,本獎項於4月至5月初分別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臺東舉辦「新創事業獎參獎說明會」,邀請歷屆獲獎企業至現場分享參賽歷程及創業經驗,提供今年參賽企業更多準備建議,說明會報名網址請參考https://forms.gle/1fcJSqxW1sJPTNx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