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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度「雲世代商圈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雲世代商圈數位轉型輔導」-輔導申請須知,有意申請者,檢附申請書等資料至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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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目的:為強化商圈科技應用能力,鼓勵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以資通訊科技應用提升地方商業經營軟實力,特辦理本輔導。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商圈組織,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
(二)商圈基本資料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10年4月8日前函送至本處備查。
(三)108年1月1日至110年4月8日期間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且會議紀錄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申請商圈組織及參與店家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主辦單位其他專案輔導或輔導計畫。

三、輔導類型包含基礎型及進階型二類,參與之店家以全職員工人數9人以下之微型企業為主要輔導對象:
(一)基礎型:
1、輔導款申請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
2、參與店家須達20家以上。
3、推動項目應包含商圈店家資訊數位化、商圈組織數位行銷工具應用、科技友善商圈服務、特色店家及景點介紹、辦理標竿商圈互訪或結合數位工具辦理活動等。
(二)進階型:
1、輔導款總額申請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其中參與店家導入雲端解決方案之資訊服務費用由本處執行單位支付。
2、參與店家須達10家以上。
3、推動項目應包含完成基礎型20家以上導入數位工具、使用雲端解決方案之家數、運用解決方案改善商圈服務、辦理標竿商圈互訪或結合數位工具辦理活動等。

四、審查方式: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案件再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決定輔導名單。

五、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8日止。

六、執行期間:自核定次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七、申請方式:於計畫網站(https://microcloud.sme.gov.tw)線上申請。

八、本案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處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02- 7707-4846、02-7707-4843、02-7707-4868、02-7707-4836、02-7707-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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