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公告「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金融機構債權總額同意比率及適用期間,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回上一頁列印
  • facebook
  • x
  • line
  • 發布日期:2025-01-24
  • 點閱次數:11052
  • 供稿單位:財務發展組

「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金融機構債權總額同意比率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維持金融機構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