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目的:
以媒合政府、照護機構等與新創雙方進行創新實證,使產品或服務藉由試作或小規模實證更加優化,形塑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所需功能規格為目標,進行場域實證,由本署提供政府資源鼓勵創意構思,出題單位提供場域、行政協處,歡迎新創來解題。
二、參與資格:
三、補助款:本計畫之補助款依審查會決議,且申請者須提出相對應自籌款(自籌款不得為零)。
四、解題期程:
♦解題廠商提案(113年6月7日截止)
♦提案審查、核定廠商名單
♦場域實證(核定時起算約6個月)
♦期中審查
♦辦理驗收結案
※詳情請參考新創採購網站
五、新創採購網站:https://www.spp.org.tw/s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