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112年8月1日(二) 起至112年9月15日(五),採線上申請。
二、申請資訊及計畫說明會時程詳見官網(https://sbtr.org.tw/frontend/index.aspx)。
三、計畫簡介
為落實地方創生,鼓勵國內中小企業以經濟力、特色力、整合力等三大概念發展城鄉事業,透過改造活化創生場域、塑造在地文化、發展特色產業、創新商業模式,健全企業體質,發揮在地示範性與影響力,加速地方產業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及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帶動人口回流及區域均衡發展,達成城鄉創生之目標。
四、申請資格: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或公司,並符合以下資格者。
(一)單一企業提出申請,須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且未曾獲得SBTR計畫輔導。
(二)申請企業皆須能開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五、諮詢服務窗口:02-2341-4105#350-352(8:30AM-5:30PM)。
註: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之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