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目的:
以媒合政府、企業與新創雙方進行創新實證,使產品或服務藉由試作或小規模實證更加優化,形塑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所需功能規格為目標,進行場域實證,由中小企業處提供政府資源鼓勵創意構思,出題單位提供場域、行政協處,歡迎新創來解題。
二、參與資格:
1.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3.資本額為100萬以上。
4.本計畫優先支持屬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所稱之中小企業且自公告截止收案時為設立登記8年內者。
三、補助款:本計畫之補助款依審查會決議,且申請者須提出相對應自籌款(自籌款不得為零)。
四、解題期程:
♦解題廠商提案(112年6月21日截止)
♦提案審查、核定廠商名單
♦場域實證(核定時起算約5個月)
♦期中審查
♦辦理驗收結案
※詳情請參考新創採購官網
五、新創採購官網:https://www.spp.org.tw/spp/
※題目下載:https://www.spp.org.tw/spp/question/471
※申請文件下載:https://www.spp.org.tw/spp/solution/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