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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新創解題輔導獎勵作業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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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經濟部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部為鼓勵新創與企業共同合作創新研發,擴大中小企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創新研發能力,特訂定旨揭須知。
二、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至112年7月14日止。
三、檢附112年度「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新創解題輔導獎勵作業申請須知」及申請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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