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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3規定,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惟其他補助或貸款之申請不受此限制。2. 本次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另推出之「數位轉型協助方案」及「普惠金融貸款」,可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措施同時申請適用;至於其他類型之補助或貸款,請以相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