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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業:符合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惟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而上述所稱中小企業,係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2.創業個人: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為所創或所營中小企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並符合「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規定之創業青年。3.其他類別:其他經信保基金董事會議通過,並經經濟部核准之保證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