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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捷運等費用,均覈實報支;駕駛自用車出差,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另配合計畫執行需求若無以上交通運輸工具可到達,可向租車公司辦理租車或搭乘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