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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公協會、學術機構在臺辦理會展業務
捐助公協會、學術機構在臺辦理會展業務
- 核心資源
- 為鼓勵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在臺舉辦,有效擴大會展產業規模,促進國外商務人士在臺消費,創造國內就業機會。
- 計畫內容
- 補助公協會、學術機構在臺舉辦國際會議或展覽吸引外國人士來臺觀光,活絡國內經濟,促進產業發展,帶動國內經濟效益。補助範圍:一、舉辦國際會議(含線上或與實體併行之會議):實體國際會議指與會人員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且與會人數50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30人以上之會議;線上國際會議指透過視訊參加人員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且參加人數50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30人以上之會議,須有明確之會議日期、會議名稱及線上對談等即時互動功能及事實,且仍需比照實體會議採預先報名。二、舉辦國際展覽(含線上或與實體併行之展覽):實體國際展覽指國外直接參展廠商數達10%以上或來自6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商展;線上國際展覽指線上平臺之參展廠商來自6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商展,且須有明確之展期、展名、展品線上瀏覽及一對一洽談等即時互動功能及事實;一般電商平台非本計畫補助範圍。三、推廣國際會議及展覽(含線上或請當地專人協助推廣):(一)定義:對於既定在臺舉辦之國際展覽,或至少定期於3個國家以上輪流舉辦之國際會議,於會議或展覽舉辦前在國外或線上進行宣傳推廣活動之期間,其推廣之始日距舉辦日應至少相隔3個月。(二)補助標準: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同一會議或展覽之推廣階段補助,申請以一次為限。四、爭取國際會議(含線上競標會議主辦權):(一)定義:對於爭取國際會議之事先籌備相關事項、邀請國際會議主辦機構來臺勘查、線上競標會議主辦權之活動期間,或其他有助於爭取國際會議來臺舉辦之補助,且需有實際爭取事實並可提出證明者。(二)補助標準: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
- 申請條件
- 臺灣區級工業、輸出業同業公會、省(市)、縣(市)級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大專院校及學術機構、公司或商號。前款以外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社會團體。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執行單位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聯絡人
- 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莊小姐
- 聯絡電話
- (02) 2725-5200#1120
- 網站連結
- https://tas.trade.gov.tw/tbxn/login.jsp
- 最後更新時間
- 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