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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
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
- 核心資源
- 為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升級,改善產業結構,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九條,建立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金。
- 計畫內容
- 一、110年3月開辦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已整併文化部自100年起辦理之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以及文策院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等。二、貸款內容:(一)與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合作,提供最高20億元的信用保證作為擔保,保證成數最高可達九成。(二)擴大貸款適用對象,納入非營利藝文組織(含立案之演藝團隊)亦能適用。並依企業發展規模提供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非營利組織不同的貸款條件與額度,營業額1億以上且公司規模達200人的大型企業最高可貸2億元,中小企業、藝文類非營利組織最高可貸8,000萬元。(三)提供最高3,000萬貸款額度的利息補貼,補貼最高2%,最長5年。
- 申請條件
- 1.屬文化部主管產業,包含: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等(詳參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或文策院實際輔導之業種。2.符合以下資格之一:(1)第一類: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有限合夥法登記之中小企業(2)第二類: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有限合夥法登記之大型企業(3)第三類:依法立案完成之藝文類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演藝團體)(4)第四類:符合第一至三類資格,且已取得至少一種文創專案合約者。包含:政府機關之各類文創產業補助合約、文創產業委製合約、著作權預售合約。3.負責人需具備以下身份之一:(1)中華民國國民:須於我國設有戶籍。(2)外籍人士:須持有我國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梅花卡。
- 主辦單位
- 文化內容策進院
- 聯絡人
- 文化金融處融資組
- 聯絡電話
- (02)2745-5058
- E-mail
- arrow-up@taicca.tw
- 網站連結
- https://taicca.tw/article/8b16325d
- 最後更新時間
- 2023-02-18